根据“鲁教基金字【2015】1号”和“鲁教基金字【2015】3号”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“爱心一日捐”活动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捐赠原则
依法组织,广泛发动,坚持自愿,鼓励奉献。
二、 捐赠主体
全校教职员工,其它热心公益、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。
三、 捐赠标准
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(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、各类津贴、补贴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,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)。
四、捐赠时间
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。
五、募集资金的接收、管理与使用
学校各单位将“爱心一日捐款”总额全部上缴到崂山校区计划财务处,将捐赠者名单、数额在本单位公示后报校工会。工会将“爱心一日捐”总额统一汇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。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将本着“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”的原则全部返还给学校,主要用于资助我校贫困学生和教职工的大病、困难等补助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,以“扶危济困,兴善助学”为主题,积极对捐赠活动进行宣传,使教职工了解活动的意义,确保捐赠活动顺利实施。
离退休人员的捐款计算办法为:月实际收入除以30。交款地点:四方校区离退休处臧老师,联系电话:84022800;崂山校区离退休处(明德楼1019房间)房老师,联系电话:88957787.交款截止日期:2015年4月30日。交款截止后,我们将在qq群和四方校区、崂山校区老干部活动室张榜公布捐助名单。
工会爱心一日捐文件